玻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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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芒城市》

“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有一件事情是不可思议的:你只是偶尔才觉得自己可以独自一人永远活下去,不依赖任何事物和人。有时候,当你在温柔肃穆的黎明时分起床后,走出家门,孤独地站着,把头尽力往后仰,往天上看,看着苍白的天空慢慢变化,变得通红,一些奇妙的、不可知的事情开始发生,直到旭日东升——这是千万年来每天早晨都发生的事——当那种永恒的庄严让你情不自禁颤抖时,你就会意识到,你那确信自己可以独自一人生活直到永远的感觉是短暂的。金色的阳光斜射过树林,给树林平添一分神秘的宁静,好像在缓慢地反复叙述同一个词语。但你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听清。和深蓝色的夜空中的一片寂静一样,成千上万的星星在等待、注视,你感觉自己仿佛可以永远活下去,直到某人的一个眼色,直到黎明的一束阳光。”
我第一次接触到《秘密花园》时,天气还不是很热,正好是一个伤心的秋天,暑假结束,谬和拉里从西海岸回来。我刚被相识了四年的女朋友甩了。他们回来那天,我独自一人赤裸着身体躺在地板上,房间闷热,地板冰凉。我心里想着自己是不是会死在这间像洞穴一样昏暗的屋子里。这时门开了,谬和拉里回来了,拉里手里抱着一大摞书,谬则是提着一箱酒。我在想自己应该说些什么,拉里把那十几本书丢在沙发上,转过身从衣柜里抽出一条浴巾扔我身上,扔过来的浴巾打到了沙发上的书塔,于是,《秘密花园》和那条雪白的浴巾一同砸在了我的脸上。
谬给我讲述了他们暑假里发生的事,大部分是在魔塔特的日常。我不喜欢那座塔,它的结构让我想起注定毁灭的世界树。谬说了很多作家的故事,这些作家和他们的目的一样,都是抱着寻找自我的理由来到魔塔特学习的。这其中他们认识了一位相当有趣的作家,名叫安迪。安迪擅长写同名小说。
“名字相同,故事的角色名字相同,但是剧情却像是镜像,就好像哈姆雷特被他的父亲杀害,哈里的荒原狼变成了森林狼。”
“那些作家没有告他?”
“不会,他从不发表自己的小说。他把自己的书视为大逆不道。”
我把浴巾围在自己的腰间,坐起来翻看起这本安迪写的《秘密花园》。书的第一段便是真正的《秘密花园》里的节选。里面的小女孩死了,反而是她那美丽轻浮的妈妈活了下来。
“假期过得怎么样?”谬整理起沙发上的书,大部分是安迪写的,还有一些我从没听过的作家,看上去都是中篇小说,10万字一本。
“这个暑假糟透了,就好像世界末日。”
“莉莉丝把你甩了?”
“为了一个词语在一首诗里的正确翻译。我认为那个词是尿壶,她认为那个词是人名约旦。那首诗的单词全是小写。人怎么可以小写呢,她却说这正是这首诗的精彩之处,我说尿壶才可以体现出这首诗的讽刺韵味。我们谁也不服气,各自查阅资料,但遗憾的是这位诗人过于小众,根本没有人研究过他的诗歌,最后我只在英文诗歌百科辞典里看到了关于诗人的一小行脚注:移民诗人。”
“我看你才是尿壶。”拉里从洗手间出来,用毛巾擦干手,从桌上拿起3本安迪的小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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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公式·节选》

时间还早,距离吃早饭的时间还有一会儿,他从温暖舒适的被子里起来,坐在床上,身上只披一件棉大衣,赤裸着胸膛,他从枕边排排摆好的书堆里挑了一本书出来,《晃来晃去的人》,索尔·贝娄的日记。他对这位作家很陌生,于是他点开网络搜了一番,发现《更多的人死于心碎》也出自他手。
“原来是他。”安迪恍然大悟,很多时候,我们都有一种错误的自信,只要读过一个人的的某一本书,便足够了解他的生活。安迪也是这样想的。他很少通过纪录片或者维基百科上的介绍来了解人。他更愿意通过一个人的作品(最好是书)来了解他,哪怕这本书写的与他的个人生活完全不相干。安迪认为,哪怕不相干,那也是真实的他。安迪一直都是一个坚实的书面崇拜者。他认为任何破事,只要成了书,就不再是简单的破事。当然,这些书要能通过他的认可,才能被他定义为一本书。
《晃来晃去的人》,第一章。献给安妮塔。他猜这是索尔的妻子。1942年,12月15号。哦,一个寒冷的季节。在寒冷的季节写日记是需要毅力的。安迪认真读了起来:
“从前,人们习惯于经常表白自己,对记录内心活动并不感到羞愧。而今,写日记被认为是一种自我放纵、软弱无能、低级趣味的表现。”(80年前,安迪强调,现在可不是这么一回事了,人们反而回退到了最开始的时代,习惯于经常表白,渴望有人关注)“今天,时代盛行的是硬汉精神,有内心生活,但是要抑制下去,这是守口如瓶的直率,人人抑制激情,只干最严肃的事。但是让这些都见鬼去吧,有困难,就要述说,不声不响地斗争只会让人疲倦。就像湿婆有许多手那样,我有许多嘴,在眼下最心灰意冷的日子,我也想着写点日记,把要说的话讲给自己听。我毫不感到有放纵之嫌,硬汉们对自己的沉默另有补偿,他们开飞机,斗牛,抓鱼,一起喝酒。而我却几乎足不出户。”
窗外突然响起了剧烈的雨声。安迪放下书,重新躺在床上。他感动胃在蠕动,饥饿但可以忍耐。

           epoch 

对安迪而言,仅有一半的世界是清晰的。剩下的一半则是一个危险的黑洞。无时无刻不想把他拽入其中。他不止一次在街头突然停下,或者是在图书馆抽泣。当他为自己虚幻的小说世界添砖加瓦时,总会有一个时刻,一处神来之笔就这样在他的脑海中飘落。蕾娜说他太敏感了,脑袋里的想法没人能偷走。他回答,记忆是个小偷,没人躲得掉。今天他写的故事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一起冒险的故事。他想要构建一个五彩缤纷的异国他乡。在一片奇异有趣的大陆上,男女主人公一起冒险的爱情故事。他很喜欢这种题材的故事。没有任何让人担忧的事会发生,在角色的一出生,作者就给了他们完美的配置:美丽的外表,强大的武力,财富,友谊,爱情。偶尔有些作者会制作泪点,让角色失去其中的一些,比如友谊爱情武力。但是这种作品是安迪唾弃的。他喜爱的是,主人公是一个拥有却无法靠近友谊爱情的人物。他是一个矛盾体。安迪希望角色是孤独的,只有在冒险长途的偶尔才会温暖。蕾娜不喜欢他的故事。但是每次他写了新书都会买全自己看。安迪知道这个世界上最懂自己小说的人便是蕾娜。他偶尔问起蕾娜,如果不喜欢他的书,为什么还要看。蕾娜每次都打马虎混过去。久而久之,安迪也就不再询问,两人只是默契地写书,看书。

      在黑暗的小房间里书写出数学最后的公式

爆炸摧毁了他书房里的2666本书,厨房一整套大马士革刀具,客厅里雷诺阿的油画,还有冰箱里的陈年美酒。一场气体粒子的化学作用,粉碎了安迪所有的随遇而安。他站在楼下不远的街道仰望头顶100米的那场家具烟火,身边的人或多或少地看一眼,有好心人停下来安慰他,询问他的名字。安迪摇摇头。他的记忆轻跳到远方的童年,他想起在一个停电的夜晚,母亲在他的房间点了一支蜡烛,他坐在书桌前百无聊赖,最后迫于无聊翻起了一本数学小说,是一本学生读物,旨在用数学名词写成的故事激起孩子们对数学的兴趣。他想起那本书的三个主人公,质数2,无理数派,-1的平方根虚数i,无理数在里面扮演一个调皮捣蛋的精灵怪,没有人能预测它下一步要做什么,而质数2是一个乖巧孤僻的小女孩,成天就坐在除法大厦写文件,几乎所有的数都需要她。还有虚数i,是一团闪光的智慧结晶,没人能理解它的存在,但是每当数学王国的数字遇到困难时,都会来询问它。那本小说写的很风趣,他那时要把书贴在蜡烛周围才能看清上面的字。唯一的遗憾是,在他看到结局时,数学王国要因为一场灾难毁灭了,只有一个神奇的美丽公式才能拯救大家。那时安迪看的太入迷,结局最后一行质数女孩和无理数精灵找到了公式,准备交给虚数时,一阵无响的风从阳台钻进来,蜡烛边缘悬挂的烛泪落了下来,遮住了书的结局。他努力地抠,却因为凝固的烛泪揉破了纸。不过他对这个结局并没有太多兴趣,他以为会是某种更酷的结局。安迪就这样随手把书一丢,揉了揉干涩的眼睛,倒头便睡。多年以后,随着他的成长,爱过的人,读过的书,无法弥合的伤口,回想不起来的幸福。以及他自己成为了一个作家。他反而认为,最后一行被烛泪遮掩是正确的,这才是故事最后的结局。
安迪兜里的电话响了。他接过电话,蕾娜说会来接他,再过10分钟。他告诉蕾娜他突然想起儿时读过的一个数学故事。蕾娜说自己看过那本书,叫做《最后一个公式》。是一个物理学家写的,当时他说自己发现了大一统理论,没有人当真,他的公式很多地方是不能拟合实验结果的。他出于出气写了这本儿童读物,出完第一版就停产了,语言晦涩很多家长反应孩子读不进去。
“你那时就能读懂它了?”
“我对里面的数学理论一无所知,我甚至不认识派那个符号,我一直把它念做小猩猩。”
“那你还能看进去?”
“里面的故事很精彩,我还记得质数女孩谈恋爱的情节,是和数字101,101说他一直以来都想找一个像2这样纤细可爱的女孩,而且101的数字根是2,他认为2就是他的梦中情人。可是当他们去除法广场约会的时候,101却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搂住2的腰跳舞,他不能整除她,所以他们分手了。“
“听上去不像给小孩子看的。我到了。“电话里传来嘟嘟的声音。安迪看到街道的入口,一辆车的灯光朝他闪烁。
远处的消防车似乎也来了,警笛声让他觉得应该迈开腿,他转过身,突然朝着蕾娜的反方向奔跑,白色的车灯在夜晚像一双双没有知觉的眼睛。天空好像下起了粘稠的烛泪,世界正在消失,街道上那些人不解地为他让路,霓虹灯在水洼的倒影被他一脚踩碎。他一路奔跑,好像要逃离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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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孩子从不展示与人亲近的一面

Pluviophile,雨瘾者。西比尔把这个单词作为自己的笔名,或者说,她在虚拟空间的全部账号使用的都是这个名字。起初她使用这个名字的原因是为了让自己快速进入一种禅定状态。雨水,蓝色的模糊,湿润,冷,规律的响度,隐约雷鸣。Plu vio phile。一柄进入幻想世界的钥匙。当她拿到新书时,翻开,脸埋进书页,嗅它们的香味,随后便会在扉页写下这个单词。这感觉好极了。每次这么做完后,她总能轻松愉快地读完一本书。
但是那帮每天吵吵闹闹经过魔塔特大门的游客破坏了这个词语的宁静。一个普通的星期五早晨,海面还是一片雾蒙蒙,天气不冷不热,海流涌动激起的形状和她随手在书本上做的标记线一样弯曲。她坐在那间小小的门岗室里,打开新买的书《忧郁的热带》,讲述的是一个男人年轻时在亚马逊和巴西高地的生活,吸引她的地方是书里介绍了大量原始部落的生活。她撕开塑料纸薄膜,闻闻书的味道,随手翻翻,最后拿出笔,准备签下pluviophile时,那帮吵吵闹闹的人走了过来。她把书放在桌上,站起身,走出岗哨室,一脸严肃地看着他们。她发现奥康纳也在其中。
“让你的人小声点。”西比尔说。
“我们没有人说话,女士。”一个女孩说话。
西比尔这时才发现,面前只有三个人,她本以为那样的噪音起码要9个人以上才可以发出。
“那刚才那阵模糊不清的辩论是怎么回事。我只听清了天气,铅笔,银河这几个单词。”
“您说的是上一个时空的人,真抱歉。”女孩从怀里拿出一个黑色的小盒子,“这个箱子里的人,只有过去的人在吵个不停。”
“我不太明白。“西比尔退后了一步,“那就出门的时候不要带它了。”
“我会记住的,女士。“女孩朝她竖起手心。
西比尔点点头,回到屋内,她重新拿起书,但是却无法书写pluviophile。那个小匣子的声音让她失去了宁静。就好像一种节奏强劲的音乐,那种有美感但是却被喧嚣毁掉美感的音乐钻进了她的耳朵。她无法再用雨水来对抗它们。
是不是要想一个新名字?西比尔合上书,看着窗外的海面,时间已经来到中午,阳光让海面看上去像是小孩的简笔画,单调的白色和单调的蓝色,几只细线般的海鸥来回盘旋,一艘船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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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国王》

又是一个阴冷的雨天,我们已经太久没有见到阳光了,那种灿烂的,让人对未来充满闪烁的幻想的阳光。我怀恋阳光晒过的被子的香气,还有那些走起来不会满脚是泥的小道。一场雨毁了一切。我和约翰约好下午讨论小说。约翰是我唯一的读者,他知道我写的小说一塌糊涂,经常半途而废,写到中间后,人物们似乎都困在一座没有出口的迷宫,停下,或者旋转,抬头凝视飘落的树叶。他每次读完我的小说,总会从其中选出一句话,那句话通常是我最喜欢的,然后尊敬地唱出来,以此安慰我,说想想卡尔维诺,卡尔维诺一直想写那些只有开头的小说,他不是说,写完开头后,故事就再没有他想写的部分了。《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不就是很好的例子吗?如果只能写好开头,那就去写开头吧,做好自己能做好的事。
约翰比我大一岁,但是却已经结婚,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他还有一副好嗓子,足以惊艳所有初次听他唱歌的人。初中时,约翰就因为歌唱得好而备受女孩子们喜欢,她们缠着他,给他一个又一个羞涩的吻,希望他能够在某天下课后无人的教室为她们献上一首情歌。约翰乐意至极,有时还会找上我给他把风,他害怕老师会来检查教室。如果有人来,我就狠狠踢一脚教室的后门,他和女孩就立马趴下躲在课桌下。而我则说自己不小心撞到了门栏,老师们对我一向很好。他们会揉我的头发,告诉我要早点回去。
我们考上同一所大学后,约翰靠着他的好嗓子在社团里声名鹊起,很快就奠定了副社长的位置,每天傍晚学校的广播我总会听到他深情地唱出那句:“他们使我的人生陷入悲惨的境地,但是我十点以后还是要打开收音机。”他就像一只雀跃的金丝雀,穿梭在各个交际场所,兄弟会的男生们打趣他,叫他好声音的姑娘,他呢,只是毫不在意地微笑,优雅,迷人,并不在意。我那时每天忙着写故事,写下一个又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他是唯一会看的人,其他人,包括我的父亲,他们看完后都会迷茫地凝视我的额头,我很确定是额头,然后说,写的很好。我当然知道,这是无可奈何的答案,是门外汉用于掩盖某种尴尬的措辞。所以我在递交自己的作品之前,学会了观察,我观察那些真正的读者,他们会在书上涂涂画画,会有自己的秘密笔记本,会因为沉浸阅读而在手掌上留下不经意的墨痕,他们会咬笔头,会舔牙齿,会在梦里说骇人的呓语,会在现实里保持神秘。我找了好几圈,最后才发现,只有约翰是这样的人。
我到达教室,约翰就坐在第二排,他的妻子莫瑞儿坐在他身旁,学校准许学生们在校结婚。我们的辅导员便是约翰的司仪。莫瑞儿朝我微笑,她今天看起来依然那么美,但是神情里却多了一点平时没有的不安,在她桌上放着我存放在约翰那儿的手稿。往上,往上,越过一排排窥视者,来到第二排,坐下。我坐下后,约翰立马揽住我的肩膀,兴奋的语气好像登陆的大海龟。
“你不知道我昨天找到了什么!奇奥。“
他朝我怀里塞过一个信封,我捏了捏,不厚,我的手像是被烫到了,我意识到了那是什么。
“钱。你发工资了?“
“不,不是我的,是你的,确切地说,是你的稿费。“
“稿费?“
“一家杂志社看上你了,奇奥,恭喜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从未投稿,很明显是约翰背地里偷偷寄出去的,我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该喜悦,那些还没修改完善的作品,毫无疑问是一堆幼稚的不成形的泥塑。我瞪大眼睛往信封里瞅了一眼,不少于五百块。
“别在意,以后还会有更多。”
莫瑞儿在一旁微笑,当上课铃敲响时,我有一种冲动,我想把那些稿纸撕碎,然后逃离这里。

约翰是谁?奇奥要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让知识在脑海里翻滚,它们在这儿的空间很小,小的像是机场指挥塔上小房间,一层薄薄的玻璃保护它们,现实的飞机落下,它们指挥,飞机的降落轮与跑道擦出火花,一点一点在夜里熄灭。而约翰和奇奥,便是在火花中闪烁的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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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在胃袋燃烧》

巴蒂喜欢闻汽油味,每天早上醒来,他都要从床头柜里拿出那瓶小小的废弃酒精瓶,里面装满了他昨夜准备的新鲜汽油。他用双手托起瓶子,轻轻端到胸前,再低头,鼻翼微微颤抖,嗅,呼吸,将那股气味尽数吸入到自己的肺。之后,他便瘫倒在床上,心满意足地微笑。直到他听到胃的吼叫声。他气愤地咬舌头,穿好衣服,把那瓶汽油塞进口袋,神经绷紧迎接了他的一天。

下楼,路边令人作呕的垃圾味,甜腻腻的腐臭,门岗那逼仄的值班室,还有阳光,充满灰尘的阳光。他快吐了,他不敢相信,自己已经在这条乱哄哄的街道留下了3年的脚印,明明在一开始,他刚搬入这里时,街道还散发着古老神奇的魔力,像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仿佛每一级台阶都是奇迹。

“巴蒂,早上好。“
环卫工人同样起的很早,他摘下耳机对他打招呼。巴蒂看到了,巴蒂不敢相信,面对一个在清晨听音乐的熟悉的陌生人,他会有想哭的冲动。也许昨晚的汽油没有调配好,不够纯,让他睡眠质量不足。他知道不好的睡眠会让人精神异常。但是他相信,只要有汽油,他就不用担心任何问题。

上班,熟悉的公司,毫无意义的工作,以及同事们嫌恶的表情,上司警告了他很多次,让他洗干净再来上班,可是,汽油味已经浸到他的骨子里,血液里,他无论这么洗,那股气味都如影随形。

下班,原计划是去见母亲,那个他视作恐怖和绝望的象征,他等车,享受站在路边的每一分每一秒,因为街道上的汽油味让他安心,哪怕接下来要面对母亲,他也可以暂且将这个不安的主意抛在脑后。

抵达第五大厦,在医院停下的出租车,司机不明白他的客人为什么要求他送他一点汽油。
母亲死去的消息让他如释重负,他签字,却在姓名栏填上了点火的单词。
回到家,疲惫,兴奋,他想喝点什么,冰箱里空空如也,他想到了出租车司机送他的汽油,他拧开瓶盖,一口气喝光,他在房间里兴奋地手舞足蹈,四肢在地面爬行,滚动,他叫到:快闪开,快闪开,巴蒂要启动了。

他找火,找啊,找啊,终于在柜子里找到了一盒火柴,他点燃所有的火柴,把它们一齐吃了下去。
第二天醒来后,巴蒂再也没有闻过汽油,他礼貌地和环卫工人打招呼,街道似乎重新恢复了魔力,唯独等公交车时,他不再愉快,似乎汽油味已经变成了垃圾的甜腻腻的臭味,令人作呕,而不再是沁人心脾的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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