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球

鲸 发布的文章

《光芒城市》

“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有一件事情是不可思议的:你只是偶尔才觉得自己可以独自一人永远活下去,不依赖任何事物和人。有时候,当你在温柔肃穆的黎明时分起床后,走出家门,孤独地站着,把头尽力往后仰,往天上看,看着苍白的天空慢慢变化,变得通红,一些奇妙的、不可知的事情开始发生,直到旭日东升——这是千万年来每天早晨都发生的事——当那种永恒的庄严让你情不自禁颤抖时,你就会意识到,你那确信自己可以独自一人生活直到永远的感觉是短暂的。金色的阳光斜射过树林,给树林平添一分神秘的宁静,好像在缓慢地反复叙述同一个词语。但你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听清。和深蓝色的夜空中的一片寂静一样,成千上万的星星在等待、注视,你感觉自己仿佛可以永远活下去,直到某人的一个眼色,直到黎明的一束阳光。”
我第一次接触到《秘密花园》时,天气还不是很热,正好是一个伤心的秋天,暑假结束,谬和拉里从西海岸回来。我刚被相识了四年的女朋友甩了。他们回来那天,我独自一人赤裸着身体躺在地板上,房间闷热,地板冰凉。我心里想着自己是不是会死在这间像洞穴一样昏暗的屋子里。这时门开了,谬和拉里回来了,拉里手里抱着一大摞书,谬则是提着一箱酒。我在想自己应该说些什么,拉里把那十几本书丢在沙发上,转过身从衣柜里抽出一条浴巾扔我身上,扔过来的浴巾打到了沙发上的书塔,于是,《秘密花园》和那条雪白的浴巾一同砸在了我的脸上。
谬给我讲述了他们暑假里发生的事,大部分是在魔塔特的日常。我不喜欢那座塔,它的结构让我想起注定毁灭的世界树。谬说了很多作家的故事,这些作家和他们的目的一样,都是抱着寻找自我的理由来到魔塔特学习的。这其中他们认识了一位相当有趣的作家,名叫安迪。安迪擅长写同名小说。
“名字相同,故事的角色名字相同,但是剧情却像是镜像,就好像哈姆雷特被他的父亲杀害,哈里的荒原狼变成了森林狼。”
“那些作家没有告他?”
“不会,他从不发表自己的小说。他把自己的书视为大逆不道。”
我把浴巾围在自己的腰间,坐起来翻看起这本安迪写的《秘密花园》。书的第一段便是真正的《秘密花园》里的节选。里面的小女孩死了,反而是她那美丽轻浮的妈妈活了下来。
“假期过得怎么样?”谬整理起沙发上的书,大部分是安迪写的,还有一些我从没听过的作家,看上去都是中篇小说,10万字一本。
“这个暑假糟透了,就好像世界末日。”
“莉莉丝把你甩了?”
“为了一个词语在一首诗里的正确翻译。我认为那个词是尿壶,她认为那个词是人名约旦。那首诗的单词全是小写。人怎么可以小写呢,她却说这正是这首诗的精彩之处,我说尿壶才可以体现出这首诗的讽刺韵味。我们谁也不服气,各自查阅资料,但遗憾的是这位诗人过于小众,根本没有人研究过他的诗歌,最后我只在英文诗歌百科辞典里看到了关于诗人的一小行脚注:移民诗人。”
“我看你才是尿壶。”拉里从洗手间出来,用毛巾擦干手,从桌上拿起3本安迪的小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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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公式·节选》

时间还早,距离吃早饭的时间还有一会儿,他从温暖舒适的被子里起来,坐在床上,身上只披一件棉大衣,赤裸着胸膛,他从枕边排排摆好的书堆里挑了一本书出来,《晃来晃去的人》,索尔·贝娄的日记。他对这位作家很陌生,于是他点开网络搜了一番,发现《更多的人死于心碎》也出自他手。
“原来是他。”安迪恍然大悟,很多时候,我们都有一种错误的自信,只要读过一个人的的某一本书,便足够了解他的生活。安迪也是这样想的。他很少通过纪录片或者维基百科上的介绍来了解人。他更愿意通过一个人的作品(最好是书)来了解他,哪怕这本书写的与他的个人生活完全不相干。安迪认为,哪怕不相干,那也是真实的他。安迪一直都是一个坚实的书面崇拜者。他认为任何破事,只要成了书,就不再是简单的破事。当然,这些书要能通过他的认可,才能被他定义为一本书。
《晃来晃去的人》,第一章。献给安妮塔。他猜这是索尔的妻子。1942年,12月15号。哦,一个寒冷的季节。在寒冷的季节写日记是需要毅力的。安迪认真读了起来:
“从前,人们习惯于经常表白自己,对记录内心活动并不感到羞愧。而今,写日记被认为是一种自我放纵、软弱无能、低级趣味的表现。”(80年前,安迪强调,现在可不是这么一回事了,人们反而回退到了最开始的时代,习惯于经常表白,渴望有人关注)“今天,时代盛行的是硬汉精神,有内心生活,但是要抑制下去,这是守口如瓶的直率,人人抑制激情,只干最严肃的事。但是让这些都见鬼去吧,有困难,就要述说,不声不响地斗争只会让人疲倦。就像湿婆有许多手那样,我有许多嘴,在眼下最心灰意冷的日子,我也想着写点日记,把要说的话讲给自己听。我毫不感到有放纵之嫌,硬汉们对自己的沉默另有补偿,他们开飞机,斗牛,抓鱼,一起喝酒。而我却几乎足不出户。”
窗外突然响起了剧烈的雨声。安迪放下书,重新躺在床上。他感动胃在蠕动,饥饿但可以忍耐。

           epoch 

对安迪而言,仅有一半的世界是清晰的。剩下的一半则是一个危险的黑洞。无时无刻不想把他拽入其中。他不止一次在街头突然停下,或者是在图书馆抽泣。当他为自己虚幻的小说世界添砖加瓦时,总会有一个时刻,一处神来之笔就这样在他的脑海中飘落。蕾娜说他太敏感了,脑袋里的想法没人能偷走。他回答,记忆是个小偷,没人躲得掉。今天他写的故事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一起冒险的故事。他想要构建一个五彩缤纷的异国他乡。在一片奇异有趣的大陆上,男女主人公一起冒险的爱情故事。他很喜欢这种题材的故事。没有任何让人担忧的事会发生,在角色的一出生,作者就给了他们完美的配置:美丽的外表,强大的武力,财富,友谊,爱情。偶尔有些作者会制作泪点,让角色失去其中的一些,比如友谊爱情武力。但是这种作品是安迪唾弃的。他喜爱的是,主人公是一个拥有却无法靠近友谊爱情的人物。他是一个矛盾体。安迪希望角色是孤独的,只有在冒险长途的偶尔才会温暖。蕾娜不喜欢他的故事。但是每次他写了新书都会买全自己看。安迪知道这个世界上最懂自己小说的人便是蕾娜。他偶尔问起蕾娜,如果不喜欢他的书,为什么还要看。蕾娜每次都打马虎混过去。久而久之,安迪也就不再询问,两人只是默契地写书,看书。

      在黑暗的小房间里书写出数学最后的公式

爆炸摧毁了他书房里的2666本书,厨房一整套大马士革刀具,客厅里雷诺阿的油画,还有冰箱里的陈年美酒。一场气体粒子的化学作用,粉碎了安迪所有的随遇而安。他站在楼下不远的街道仰望头顶100米的那场家具烟火,身边的人或多或少地看一眼,有好心人停下来安慰他,询问他的名字。安迪摇摇头。他的记忆轻跳到远方的童年,他想起在一个停电的夜晚,母亲在他的房间点了一支蜡烛,他坐在书桌前百无聊赖,最后迫于无聊翻起了一本数学小说,是一本学生读物,旨在用数学名词写成的故事激起孩子们对数学的兴趣。他想起那本书的三个主人公,质数2,无理数派,-1的平方根虚数i,无理数在里面扮演一个调皮捣蛋的精灵怪,没有人能预测它下一步要做什么,而质数2是一个乖巧孤僻的小女孩,成天就坐在除法大厦写文件,几乎所有的数都需要她。还有虚数i,是一团闪光的智慧结晶,没人能理解它的存在,但是每当数学王国的数字遇到困难时,都会来询问它。那本小说写的很风趣,他那时要把书贴在蜡烛周围才能看清上面的字。唯一的遗憾是,在他看到结局时,数学王国要因为一场灾难毁灭了,只有一个神奇的美丽公式才能拯救大家。那时安迪看的太入迷,结局最后一行质数女孩和无理数精灵找到了公式,准备交给虚数时,一阵无响的风从阳台钻进来,蜡烛边缘悬挂的烛泪落了下来,遮住了书的结局。他努力地抠,却因为凝固的烛泪揉破了纸。不过他对这个结局并没有太多兴趣,他以为会是某种更酷的结局。安迪就这样随手把书一丢,揉了揉干涩的眼睛,倒头便睡。多年以后,随着他的成长,爱过的人,读过的书,无法弥合的伤口,回想不起来的幸福。以及他自己成为了一个作家。他反而认为,最后一行被烛泪遮掩是正确的,这才是故事最后的结局。
安迪兜里的电话响了。他接过电话,蕾娜说会来接他,再过10分钟。他告诉蕾娜他突然想起儿时读过的一个数学故事。蕾娜说自己看过那本书,叫做《最后一个公式》。是一个物理学家写的,当时他说自己发现了大一统理论,没有人当真,他的公式很多地方是不能拟合实验结果的。他出于出气写了这本儿童读物,出完第一版就停产了,语言晦涩很多家长反应孩子读不进去。
“你那时就能读懂它了?”
“我对里面的数学理论一无所知,我甚至不认识派那个符号,我一直把它念做小猩猩。”
“那你还能看进去?”
“里面的故事很精彩,我还记得质数女孩谈恋爱的情节,是和数字101,101说他一直以来都想找一个像2这样纤细可爱的女孩,而且101的数字根是2,他认为2就是他的梦中情人。可是当他们去除法广场约会的时候,101却发现无论如何都无法搂住2的腰跳舞,他不能整除她,所以他们分手了。“
“听上去不像给小孩子看的。我到了。“电话里传来嘟嘟的声音。安迪看到街道的入口,一辆车的灯光朝他闪烁。
远处的消防车似乎也来了,警笛声让他觉得应该迈开腿,他转过身,突然朝着蕾娜的反方向奔跑,白色的车灯在夜晚像一双双没有知觉的眼睛。天空好像下起了粘稠的烛泪,世界正在消失,街道上那些人不解地为他让路,霓虹灯在水洼的倒影被他一脚踩碎。他一路奔跑,好像要逃离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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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孩子从不展示与人亲近的一面

Pluviophile,雨瘾者。西比尔把这个单词作为自己的笔名,或者说,她在虚拟空间的全部账号使用的都是这个名字。起初她使用这个名字的原因是为了让自己快速进入一种禅定状态。雨水,蓝色的模糊,湿润,冷,规律的响度,隐约雷鸣。Plu vio phile。一柄进入幻想世界的钥匙。当她拿到新书时,翻开,脸埋进书页,嗅它们的香味,随后便会在扉页写下这个单词。这感觉好极了。每次这么做完后,她总能轻松愉快地读完一本书。
但是那帮每天吵吵闹闹经过魔塔特大门的游客破坏了这个词语的宁静。一个普通的星期五早晨,海面还是一片雾蒙蒙,天气不冷不热,海流涌动激起的形状和她随手在书本上做的标记线一样弯曲。她坐在那间小小的门岗室里,打开新买的书《忧郁的热带》,讲述的是一个男人年轻时在亚马逊和巴西高地的生活,吸引她的地方是书里介绍了大量原始部落的生活。她撕开塑料纸薄膜,闻闻书的味道,随手翻翻,最后拿出笔,准备签下pluviophile时,那帮吵吵闹闹的人走了过来。她把书放在桌上,站起身,走出岗哨室,一脸严肃地看着他们。她发现奥康纳也在其中。
“让你的人小声点。”西比尔说。
“我们没有人说话,女士。”一个女孩说话。
西比尔这时才发现,面前只有三个人,她本以为那样的噪音起码要9个人以上才可以发出。
“那刚才那阵模糊不清的辩论是怎么回事。我只听清了天气,铅笔,银河这几个单词。”
“您说的是上一个时空的人,真抱歉。”女孩从怀里拿出一个黑色的小盒子,“这个箱子里的人,只有过去的人在吵个不停。”
“我不太明白。“西比尔退后了一步,“那就出门的时候不要带它了。”
“我会记住的,女士。“女孩朝她竖起手心。
西比尔点点头,回到屋内,她重新拿起书,但是却无法书写pluviophile。那个小匣子的声音让她失去了宁静。就好像一种节奏强劲的音乐,那种有美感但是却被喧嚣毁掉美感的音乐钻进了她的耳朵。她无法再用雨水来对抗它们。
是不是要想一个新名字?西比尔合上书,看着窗外的海面,时间已经来到中午,阳光让海面看上去像是小孩的简笔画,单调的白色和单调的蓝色,几只细线般的海鸥来回盘旋,一艘船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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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贝托·波拉尼奥 智利

反复和回忆是同样的运动,却在相反的方向展开;因为,人们回想起来的回忆,是曾经有过的:所以是一种转身向后的重复;而反复从本意上来说,则是一种向前的回忆。“

                                                   ——索伦·克尔凯郭尔

墨西哥并不能看到多少美丽的星空,我们在这儿呆了一个月,追逐波拉尼奥的脚步,有种寻找失踪作家公路片的味道,遇到一些人,邂逅一些事,在某种我们无法阐明意义的乐趣的引导下寻找波拉尼奥的文字指纹。我们得到了很多美丽的东西。那些大片大片的文字波光粼粼(是有这种感觉,不是比喻,而是一种真实的体感,当你看到他的文字在一页铺满时)。城市光怪陆离,在我们初步探索这座城市时,洞穴感是最直接的。波拉尼奥描述了一群生活在窑洞里的人,他们大部分是墨西哥偷渡到智利的移民,白天在码头工作,晚上就带着睡袋回到靠海的那片窑洞里睡觉。早上醒来时,他们能听到海浪声,抽烟的打火机的咔嚓声,以及各种关于天气,工作的废话。他们就这样生活在这里。主人公也在其中,主人公在描写这段记忆时说:
“那时我好像生活在反抗组织中,我们并不孤单,我们从来没有百无聊赖的时候。晚上我们谈论政治,玩撞球,聊聊自己或别人干过的傻事,看着航船和星星。”
“我注意到,自己出现了一个让人讨厌的倾向,那就是随遇而安。”
“每天晚上,我都会一个人回到自己的窑洞,睡思昏沉步行,我会爬进自己的那只加拿大猛人探险队睡袋开始思考人生,思考眼前发生的一切,思考那些时而理解时而不理解的事,然后浮想联翩,最后不知不觉昏然入睡,在梦中飞翔或爬行,不一而足。”
在墨西哥,时间飞逝,但是人们却能紧紧跟上,以至于好像世界没什么变化。日子一天天消失,建筑一天天壮大,人们在阴暗或光明的地方发呆、行走、亲吻和写作。整个波拉尼奥构筑的世界是无声的,每一段事件都是地球被切割的一部分,被脱离人类,流放到太空。比如我们注意到波拉尼奥写的那些爱情。波拉尼奥对爱情永远只会用女人的视角,他要颠覆那些过去意乱情迷的女人形象,在现代社会,在墨西哥,在妓女,精神病人,孤独犯,诗人,作家,艺术家当中的女人。他说,瞧,爱情就是这样浪漫,但是却只是烈日下的冰,很快就会无影无踪。
在《荒野侦探》中:
我告诉阿图罗,去外面散步,我需要呼吸新鲜空气,可是,那天晚上,街上足有几百万人。大街小巷人潮泛滥。角落里到处是废弃的锡罐,小孩们拼命挣抢着那些游行队伍丢下的旗子。人们放声大笑,我身边的人惊奇地看着我,因为我走路时满脸严肃。我想找一点我渴望的新鲜空气,我不关心这几百万人为何聚集在此。但阿图罗兴奋地奔跑,我追不上他,空气早已消失,整个巴塞罗那好像变成了一团巨大的篝火,一堆充满影子、喊叫声和足球赞歌的黑色篝火。我想就在这一刻我和阿图罗之间的一切都结束了。晚上我们回去后,他继续写他的长篇小说。我和往常一样写我的日记、诗歌和电影剧本。我们写东西的时候喜欢面对面坐着,不断地开始喝茶。仅仅是因为这样会让我们好受一点。我们写作不是为了发表,只是为了更好地理解自己,或者只是想看看自己能走多远。不写东西时我们就没完没了地谈论各自的往事。他谈论那些拉美游击战的战友故事,我讲述我过去爱过的人,恨过的人。最后做爱,睡觉。但是每天晚上,我都明白我和阿图罗又疏远了一点。完全是出于无意识,没有刻意,我和以前爱过的人也有这样的情况,但是这一次更加糟糕,因为现在我一无所有。
在《安妮·穆尔的生平》里:
托尼是安妮认识的第一个如此真诚的男人,他实在太真诚了,和她看完电影时会大大方方地说电影无聊,好不尴尬,那种洒脱的谈话让安妮着迷。二人第一次上床时,托尼的表现让她大喜过望,赛过此前她认识的所有情人。不久后,二人结婚。定居西雅图,用两人的积蓄开了一家水果店。安妮记得,与托尼在一起如同生活在风平浪静的海湾。外面的世界,天天有暴风雨,人们生活在时时会发生海啸地震的担心中,大家聚集在一起聊天只是为了宣泄情绪。而她和托尼一头扎进平静的洞穴。安妮说,平静时短暂的,但是可能的。
一天,安妮不再爱托尼。她离开西雅图,回到旧金山。又跟保罗上了床,又跟别的男人睡觉。还在琳达家住了一段时间。托尼急得要命。每天夜里打电话给安妮,想知道她为什么抛弃他。每天夜里,安妮都给托尼解释原因: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仅此而已。爱情结束了,或者他俩结合在一起的根本不是爱情,而是别的什么。有一次,托尼的姐姐打电话给安妮,非常谦卑地恳求她:再给她弟弟一次机会。安妮惊呆了,觉得此人太过热情。最后,托尼的姐姐哭了,并为深夜打电话道歉,然后就挂了电话。
在随后的几年,时间过得飞快。经历了太多的男人,从事了太多的工作。一切都太多太多,一天夜里,她接到电话,是托尼的姐姐。起初,她只听到一阵低语,于是请求对方大声一点。托尼姐姐提高了嗓门,说托尼上午自杀了。接着,她问安妮是否愿意来参加葬礼(安妮听不出丝毫怨恨)。她说,参加。
有一段时间她一直坚持给托尼扫墓,每次扫墓完都险些昏倒。她开始接受戒酒治疗,参加匿名戒酒会。之后,认识新的男人,接受新的痛苦。她唯一喜欢做的就是看书,读一切落到手里的书,诗歌散文小说,英文西班牙语法语。她经济良好,情感不稳定,夜里难以入眠,她电话给过去的那些情人,打给她过去的朋友,没人接听,一瞬间,她脑海闪过一个念头:她已经死了。但是,她立刻否定了这一想法,这只是孤独。她安慰自己。

波拉尼奥说,这只是孤独。
而对男人们对描写,他从不提性,或者只是一笔带过,那些性的刺激,对他笔下的男人而言更像一种新奇的玩具,一旦接触过便立马失去神秘。他用更多的笔墨去描写男人们的行动。他们为了书,为了敌人,为了朋友,为了一个连其名称都无法解释的运动献出一切。他们什么也不信,只想弄个明白。每天夜里他们都会等到或找到答案,但是却都不是他们期望的答案。故事往往在中途结束,剩下的一半就好像蜡烛在昏暗的房间里艰难照亮某件丢落的物品。故事漫无方向,像一个正在破碎的锥体。结尾时却又有力地聚拢,女人回忆说在公园里,一群孩子们在荡秋千,老太太坐在长椅缝补衣裳,云彩飘动,她接着立马又说,物理学家认为,外部空间一片寂静,那是没有声音的世界,连死亡也是寂静的。唯一的听众闭上眼睛,想象门外的雕塑,也许他们最终会成为一台台机器,就像他们现在面对贾科梅蒂那不可理解的雕塑,是人类走向虚无的苦笑。他们聊天,起身告别,但是又想多待几个小时,因为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再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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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娣》 艾斯林·沃尔什 加拿大

擦火柴时她的手抖得厉害,但是拿起烟后却稳如拿起画笔。年轻女孩看向远方驶离的黑色轿车发呆,今天是她哥哥丢弃她的日子,母亲去世一个星期后,哥哥便把房子卖了,并把她扔给了远方阿姨。她威胁着说自己会离家出走,自力更生,可是哥哥却露出遗憾的表情,说,莫娣,你连自己的房间有时候都会认错。有的时候,我反而希望你可以离家出走。哥哥戴上帽子离开。完全没有在乎过她。
……
在便利店看到那则女佣的招聘单之前,她便一直盘算,要如何离开这个没有人理解她的小房间。
……
一开始很难,没有女人有自信打动一个数十年来一直独处的渔夫。埃弗雷特·刘易斯便是这样一个男人。他早早起床推着推车去上工,下午一直在孤儿院帮忙做杂活,任劳任怨,坚强孤傲。他对莫娣的要求很严格,他希望一个女人的到来能让这个满是灰尘的家看起来稍微好点。可是当他看到莫娣抽烟时那病态的姿势,还有她手指间经常出现的油漆染料,他便觉得这个女人注定不能胜任这项工作,她只会让这间屋子变得更乱。
……
莫娣奇迹般地坚持下来,尽管她有非凡的艺术素养,对美的天然嗅觉(她的衣品从一开始就让埃弗雷特感到疏远,他知道一个穿着这样优雅的女人定不会是一个合格的女佣,更像是大小姐),她却坦然地穿上那些脏兮兮的围裙,跪在满是灰尘的木地板上用湿抹布反复擦地。埃弗雷特醒来时看到她这般姿态,心里一软,又给了她一次机会。
……
相处快半年后,两人自然而然结婚了。夜色在晃动的玻璃烛光中隐藏两人的眼睛。莫娣没有穿鞋,刘易斯穿了鞋,他们两人在跳舞,莫娣的小脚踩在刘易斯的鞋面上。两人拥抱彼此。这一刻,莫娣有种感觉,自己并没有变成一个死人。她小声说:“我们就像一双落单的袜子。”
“我是那只拉长、变形的。执拗阴沉。”
“不。”莫娣的否定是爱恋还是理智?刘易斯从来不知道。
“我的话,是一只简朴的白色棉袜。”莫娣说。
“不,你会是宝蓝色的,金丝雀黄色。”经常帮莫娣买颜料,他只记住了两种最贵的,但是此刻说给她听,却正合适。
……
莫娣的艺术天赋被发现,陆陆续续有人来买她画的画,价格越来越高,埃弗雷特不用再打渔,他全心全意照顾莫娣,但是那些报纸媒体对他的照顾只字不提,介绍他时,总是说:幸运的渔夫,遇到一个高贵的艺术家妻子。
……
两人争吵,为了什么?埃弗雷特说他再也受不了了,没有人尊重他,人们当他是一个走狗屎运的垃圾,觉得他配不上莫娣,他要离开,要分手,要重新独居。莫娣安慰让他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埃弗雷特摇头,他生来就是一个敏感的男人,他选择独居,为的就是远离人群。
……
在露丝家借宿的日子里,露丝问她,能否教她画画。
“没有人能教别人画画。“莫娣低头露出笑容,“如果你想画,自然就会画。“
“我不外出,所以我凭借记忆画……我自己设计。“
“你是从哪儿来的灵感呢?“
莫娣听到这儿,顿了顿,她看向窗外那悠远的群山,目光长久地停留。
“一扇窗。“她说,“我想要的不多,只要我面前有一只笔刷,我就不在乎了,我喜欢窗户,一只鸟儿呼啸而过,大黄蜂,每一刻都不同,浮生一切,都在窗中变成了一幅画,就在那里。“
……
结局,埃弗雷特和莫娣在医院里,莫娣躺在床上,努力伸手去摸埃弗雷特的脸,埃弗雷特保持沉默,他毫无保留地展示了那个无比需要莫娣,无比爱恋莫娣却不知如何表达只会笨拙行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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